落实草原监管职责 加大草原使用监管力度
【发布时间:2018年06月04日】  【来源:内蒙古日报】  【 】  【打印】 【 分享

 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,赤峰市全面部署、积极行动,落实草原监管职责,加大草原使用的监管力度。 

 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到赤峰市的问题有:未履行草原征收征用审核手续的企业和单位共计88个,涉及草原面积29041亩;2010年至2015年,全市草原破坏面积5.545375万亩,涉及破坏草原案件1049件。面对问题,赤峰市农牧业局高度重视、认真部署,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专题会议,制定《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》,明确提出整改的目标任务、问题清单等具体要求。多次深入旗县区开展检查指导工作,推进整改工作。组成现场查验专家组,对2010年至2015年破坏草原案件植被恢复情况开展现场查验工作。 

  截至目前,征占用草原整改方面,赤峰市依法查处并补办审核手续8个,正在补办手续13个。其余占用草原20亩以下的10个企业和单位正在审核或查处过程中。2010年至2015年,破坏草原案件整改方面,赤峰市的1049件案件中,已销号的有668件、36373.06亩。针对其中的379件、18703.33亩,旗县区已制定植被恢复方案,并与案件当事人签订2018年恢复植被保证书。 

  此外,赤峰将继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,建立长效机制,严格草原生态执法,建立健全草原保护各项规章制度。 


  • www.b73.com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①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www.b73.com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www.b73.com编辑部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内蒙古环保厅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 
② 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③ 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